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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纸包装循环利用现状
发布日期:2007年01月09日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纸包装循环利用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发展中国家的巴西,已形成一个由政府、民间组织、企业联盟、社区公众、拾荒者和再生利用厂商组成的垃圾资源化循环系统,废饮料盒再利用率已达到20%。英国已经展开大规模回收饮料纸包装的再生利用运动,据媒体报道,纸包装生产企业史密斯安德逊公司(Sm ith Andersen)投资50万英磅建设一家专门再生利用纸包装的新 厂,这笔投资70%是由英国液体食品包装协会提供的,这家新建成的包装再生回收工厂每年可以生产再生处理纸包装约18 000T。
   
    日本政府在1995年就制定了《容器包装回收法》,明确规定生产厂家和消费者有义务将各种包装废弃物回收,进行循环利用。消费者应在指定的时间,将废弃物摆放在指定的地点,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或者由其指定的回收企业定时回收,并送到指定的工厂进行加工利用。此外,日本政府还制定了《推进循环性社会形成基本法》、《废弃物处理法》、《资源利用促进法》等,这些法律的制定与实施对资源的有效利用以及环境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
   
    日本虽然还没有制定强制消费者预付押金、在包装物退还后返还押金的法律制度,但已经实施了这样的行业规定。许多自动贩卖机也采取了基本相同的做法,如购买一盒纸装饮料的价格中含有10日元押金,当消费者饮用完毕,将折叠好的纸包装投入旁边的自动回收机后,押金就会自动返还。
   
    德国制订了“循环经济法”来促进包装材料的回收;丹麦率先实行了绿色税”制度。废纸回收做得比较成熟的国家,都有一整套严格的回收法律体系:对造纸企业,强制要求必须使用一定数量的废纸作为生产原料;对回收企业,规定政府必须给予一定的补贴,保证它们正常运行能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对消费者,行政执法部门会随时抽查,对于不按要求把废纸分类送交到指定回收处的,进行罚款。